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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被冒充客服骗刷流水损失3.5万元

【标题】财务人员被冒充客服骗刷流水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专员,因涉案平台违规操作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入职后,公司要求其通过虚构的贷款平台进行资金流水操作。某日,张某某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征信异常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金融助手'的APP。该APP在案发后被App Store下架。在所谓'处理征信'过程中,张某某被要求多次提供短信验证码,最终通过公司对公账户向该APP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平台资质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则认为该操作属于员工自主行为,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仅愿承担部分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APP截图、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辩称已通过入职培训告知风险,但未能出示相关培训记录。仲裁员现场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转账事实,结合APP下架情况认定平台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审慎义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张某某因未核实平台资质亦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及《民法典》第1165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亦需履行基本注意义务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平台资质审核机制,劳动者需警惕异常转账要求。本案警示用人单位需完善风控流程,劳动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业务信息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