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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教育培训骗局张某某3.5万失联

【标题】婚恋平台教育培训骗局张某某3.5万失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教育培训为由发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与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相识。对方以'教育培训'为名,声称可操作考试包过业务,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至虚拟币通道。期间通过支付宝多次转账,并诱导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验证支付记录。5月12日,张某某按指示将2.8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对方已失联,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部分服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支付截图,证明对方虚构'考试包过'承诺并诱导操作虚拟币通道。公司未能出示服务履行证据,且支付记录显示资金流向异常。仲裁员要求调取资金流向追踪数据,确认款项去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骗取款项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完整证据链,仅支持返还2.2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诱导式诈骗,核实对方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及培训项目备案。涉及虚拟币交易需保留完整支付记录,对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要保持警惕,及时通过公安机关冻结账户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