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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缴费遭诈骗资金跨境流转案

【标题】求职缴费遭诈骗资金跨境流转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涉及网络招聘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网站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提供跨境代购低价商品为由,承诺可安排工作。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财务人员王某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后,被要求开启微信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后发现所谓商品平台系虚假网站,公司账户因异常交易被冻结,王某及团伙成员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及商品交易构成诈骗;公司称该业务属员工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双方对资金用途及平台真实性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及微信聊天记录,确认转账流程符合诈骗特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用途,财务人员王某承认系团伙诈骗手段之一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平台真实性,警惕以招聘为名要求转账。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及时报警,保留支付记录及通讯证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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