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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被骗3.5万元未追回

【标题】家政服务被骗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家政服务行业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公司员工的李某。李某以需缴纳'安全账户'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未实际提供家政服务,且李某身份虚假,立即联系公安机关报案。因错过银行紧急止付窗口,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按约定提供服务,且李某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仅提供员工考勤表。经质证,公司未能证明李某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建立员工身份验证机制。仲裁员结合监控视频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及《民法典》第1165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员工身份核验流程,防范冒充行为。劳动者遇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链。本案因错过止付时机导致损失扩大,仲裁委酌情减轻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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