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

婚恋平台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被申请人公司为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科技企业,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李某某以提供高收益贷款项目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虚假投资平台注册并充值约3.5万元。期间通过电信电话持续施压,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等费用。平台账户存在多级拆分资金流向,第三方支付记录显示异常频繁的转账操作,银行流水显示资金未进入所谓'贷款项目'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精准信息诈骗,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应担责;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投资行为,且平台交易记录显示存在真实资金流转,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及第三方支付明细,公司仅提供部分对账单。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被转入与公司无关的账户。公司员工证言与转账时间存在矛盾,平台资金流向无法对应实际业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失职,未核实员工身份即允许其操作虚假平台,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万元投资款。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审查员工权限,警惕婚恋平台衍生诈骗风险。投资者需核实平台资质,保留完整转账凭证,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