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冒充婚恋对象骗贷遭追缴
【标题】企业主冒充婚恋对象骗贷遭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因涉嫌通过虚构身份实施贷款诈骗被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审理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伪装成已婚女性与受害人李某建立感情关系。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李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随后诱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并转账至张某某控制的公司账户。期间伪造银行流水证明公司经营状况,谎称具备还款能力,最终导致李某无法正常贷款并造成经济损失。
【争议焦点】李某主张张某某虚构婚恋关系骗取贷款信息构成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张某某辩称仅为商业合作并不存在欺骗意图,称转账系正常业务往来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社交平台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网贷平台提现记录,确认张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建立信任关系。其伪造财务资料、诱导受害人提供敏感信息的行为被认定为存在明显欺诈故意,且款项实际用于公司经营并未归还
【仲裁结果】裁决张某某返还非法所得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费2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利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关系中应警惕个人信息过度泄露,发现对方以征信修复等名义索要敏感信息要及时报警。企业主需注意商业行为与个人关系的界限,避免因虚构身份造成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