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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平台遭遇虚假投资骗局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遭遇虚假投资骗局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大学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虚假投资平台运营方。本案系因婚恋交友场景中遭遇投资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虚假投资账号。期间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进行'紧急止付'操作,谎称账户涉及犯罪需配合资金转移。张某某先后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平台系诈骗团伙伪造,立即报警但资金已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诱导投资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系第三方独立运营,未参与资金转移,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协议,主张属民事合同纠纷。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张某某是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作为主要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出示平台运营资质证明,对资金流向问题避而不答。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虚构身份及非法资金转移行为,依法启动调查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协助转移资金的过错,裁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虚假投资平台的规制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诱导陷阱,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遭遇冒充公检法的'紧急止付'要求时,应立即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身份。建议保留完整的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申请支付令。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