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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冒充银行诈骗扫码付款被追缴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银行诈骗扫码付款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该公司从事证书代办业务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公共服务办理场景收到自称银行客服电话,称可代办金融证书并承诺返佣。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提供涉案APP,要求先垫付约3.5万元费用后扫码获取返佣。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费用,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联系对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精准信息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服务,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与通话录音,核实公司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公司未能出示服务凭证,张某某提供的证据显示其多次通过电话要求扫码付款,APP平台已无法查询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承担30%举证责任,确认存在虚构公共服务场景的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金融机构的精准诈骗手段,保存通话记录与转账凭证。用人单位应核实合作方资质,避免卷入非法集资骗局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