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被招聘平台诈骗3.5万元遭拒退款
【标题】个体户被招聘平台诈骗3.5万元遭拒退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招聘平台,本案系因虚假证书办理引发的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岗位,对方以可办理教育培训机构资格证书为由,要求其支付培训费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汇入平台指定的第三方账户,后发现该账户系他人冒用平台名义开设,且证书办理未果。平台以'账户非本人使用'为由拒绝退款,张某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证书办理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系张某某主动选择第三方账户转账,且未明确承诺证书办理结果,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运营数据确认账户异常,审查张某某提供的支付凭证及与客服的沟通记录。平台未能出示有效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其工作人员在沟通中存在诱导性表述,张某某提交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隐瞒真实情况、虚构资质的行为,裁决其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证书办理'等话术陷阱。建议求职者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