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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虚构中奖骗走3.5万元

【标题】冒充领导虚构中奖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虚构交易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购物平台收到自称公司董事长的短信,要求其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3.5万元参与'中奖'活动。对方以投资老师身份提供虚假APP,诱导张某某输入手机验证码并下载不明软件,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期间通过微信聊天多次要求加快转账流程,后发现所谓'中奖'实为诈骗,资金已转入境外虚拟币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领导的诈骗分子通过虚构中奖骗局骗取款项,要求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张某某自愿操作且未签订合同,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领导'的聊天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方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张某某职位,对聊天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仲裁员通过资金流向追踪及网络购物平台数据确认诈骗行为,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信息泄露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因被伪造身份实施转账行为,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并赔偿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信息保护,警惕冒充领导的虚拟币诈骗套路。个人需核实陌生来电身份,发现异常转账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与连续性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