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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培训诱导充值被判赔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培训诱导充值被判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陌生人。对方以提供金融培训为名,通过电话和短信诱导其缴纳培训费。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000元,经虚拟币通道转入被申请人账户。后李某以'课程资料费'名义要求二次充值,张某某又转账约3.5万元。期间对方通过伪造文件承诺高额返利,但最终以账号封停为由拒绝退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培训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称系双方自愿民事合同关系,否认存在欺诈行为。双方对电子聊天记录真实性及虚拟币转账性质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126条聊天记录截屏、虚拟币转账凭证及网贷提现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通过技术鉴定确认电子证据真实性,结合通话记录认定存在虚构资质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向张某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及利息,赔偿维权支出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损害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职业身份伪装,保存虚拟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证据,勿轻信'先返利'话术。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资金安全提示义务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