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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虚假养老项目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养老项目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购物诈骗,涉及医疗养老领域虚假投资,通过虚拟币通道转移资金,企业主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收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的短信,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投资'为由,承诺年化收益达15%且风险极低。在对方引导下,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保健品,并将货款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前两个月收到少量返利后,对方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追加投资,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项目,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参与网络购物活动,且已通过虚拟币返还部分利润,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招聘人员的短信记录、电商平台购物凭证、虚拟币转账截图及监控视频。视频显示对方使用伪造工作证并虚构公司资质。公司承认短信发送主体系其员工,但称虚拟币交易属个人行为。仲裁委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项目和资金转移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资金违规操作,但部分证据链存在瑕疵。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虚假投资宣传规制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领域需警惕高收益诱惑,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对公账户流水及业务许可。遭遇虚拟币资金转移应及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与对方的全部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