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贷款骗局受害者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贷款骗局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因婚恋平台遭遇虚假贷款诈骗,向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婚恋平台运营方被牵连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遭遇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分子,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其在电商平台注册虚假贷款账户。期间通过支付宝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为虚构机构,贷款合同实际由第三方伪造,导致征信受损且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运营方未尽审核义务导致其遭受诈骗,要求赔偿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监管职责,且无法核实用户转账用途的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平台客服的短信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贷款合同电子数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平台责任,仲裁员现场核查电子数据固定情况后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并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质审核,用户应警惕征信修复骗局,重要交易务必留存完整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