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购被骗3.5万元平台拒退
【标题】大学生网购被骗3.5万元平台拒退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购物平台运营方,案由涉及虚假购物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购物平台接到自称是'教育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可通过平台办理助学补贴需支付约3.5万元手续费。张某某信以为真,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平台客服要求扫码付款。付款后发现所谓'补贴办理'系虚假承诺,平台以'系统异常'为由拒绝退还费用,张某某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履行服务义务,否认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与平台客服的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平台内虚假宣传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客服话术模板,未出示张某某与所谓'政府工作人员'的直接对话记录。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资金流向进行追踪,发现款项经多层账户转手后消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未尽实名认证核查义务的过错,裁决退还申请人80%款项共计2.8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身份资质,发现异常立即终止交易。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