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虚构身份及教育培训项目被起诉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投资教育培训项目为名,声称可获得年化收益30%的高回报,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期间李某多次伪装成领导要求提供验证码,承诺可帮助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张某某先后分五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便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收到任何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虚拟币交易记录,发现李某使用公司内部通讯工具群发虚假信息。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向与自身无关,且其员工在仲裁过程中承认曾协助李某伪造身份信息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诱惑,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企业要规范内部通讯管理,防范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