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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假代购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代购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发送的'医疗养老项目中奖通知',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下载指定APP并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扫描二维码完成转账后,发现APP无法提现且账户被冻结,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称其购买虚假代购商品导致资金被快速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存在真实交易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短信记录、二维码收款截图及APP界面证据,公司承认李某为员工但主张已离职。经调查发现李某在离职前持续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活动,且部分交易记录显示公司系统存在异常操作痕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员工诈骗行为存在管理责任,判令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其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表见代理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对方资质,警惕'中奖'等话术陷阱,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陷入虚假投资或代购骗局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