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员工遭婚恋诈骗3.5万维权难
【标题】家政服务员工遭婚恋诈骗3.5万维权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事公司为家政服务平台,案由涉及诈骗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应聘家政服务岗位。企业主李某以婚恋对象身份与张某某建立关系,谎称公司有高收益理财项目,诱导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通过公司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参与所谓'低风险投资'。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但因已脱离平台交易,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仅能通过民事途径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且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交易系员工与李某个人行为,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争议焦点在于企业主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与公司对公账户转账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质证称无法核实李某身份真实性,但承认账户开通权限。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转账流程进行审计,确认资金流向与公司账户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企业主利用平台资质实施婚恋诈骗,公司因审核失职需承担30%连带责任。判决公司返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9条平台资质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企业应强化平台交易审核机制,警惕员工利用企业资质进行诈骗;个人遭遇婚恋诈骗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及时报警并申请支付令;涉及对公账户转账的诈骗案件,可依法向银联中心申请协助冻结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