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骗3.5万元资金转入虚拟币
【标题】待业人员被骗3.5万元资金转入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因征信问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修复服务为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链接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对方谎称可修复征信记录并承诺消除不良记录。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费用,并被诱导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资质且账号被封停,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导致损失,且已履行服务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短信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截图,公司仅出示所谓'服务流程说明'。经质证,公司无法说明虚拟币通道用途及服务真实性,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认定其行为构成精准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087条民事权益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禁止虚假宣传。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核实机构资质时应优先选择监管部门备案渠道。遭遇诱导转账应立即终止操作并保留证据,避免资金转入虚拟币等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