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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中奖陷阱被诈骗虚拟币需担责

【标题】待业者中奖陷阱被诈骗虚拟币需担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陌生来电,对方以直播带货兼职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公司官网。在虚假直播画面中,工作人员谎称其已中奖3.5万元虚拟币,需支付2000元保证金领取奖品。张某某按指示开启屏幕共享后,账户被远程操控导致资金被盗,事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业务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场景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虚拟币;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下载官网且未核实资质,属自身过错。双方对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责任划分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网站截图、通话记录及虚拟币转账凭证,核实其于2024年5月18日通过某招聘平台添加'公司HR'微信后,被诱导进入伪造的直播带货项目。公司未能出示实际业务证据,且屏幕共享操作记录显示其技术人员曾远程修改交易数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招聘场景、伪造业务资质的欺诈行为,但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导致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严格核实企业资质,谨慎对待'中奖'等话术诱导。遭遇屏幕共享要求时应立即终止对话并报警,保留通信记录、网站截图等电子证据。对于虚拟币交易更应提高警惕,避免因轻信虚假承诺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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