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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客服骗取虚拟币资金被追缴

【标题】冒充客服骗取虚拟币资金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因网络购物纠纷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矛盾,后遭遇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自称某金融机构客服的账号,对方谎称其网购记录影响征信,需通过虚拟币转账修复。在对方诱导下开启屏幕共享,致使约3.5万元虚拟币被快速转走。张某某留存了对话截图及交易记录,发现受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认为其平台存在审核漏洞;公司辩称诈骗行为与自身无关,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进行转账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了社交平台账号信息、虚拟币交易明细及屏幕共享操作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平台监管义务,张某某提交的网站截图显示其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资金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追缴违法所得规定;《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金融机构的新型诈骗手段,核实对方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虚拟币转账存在较高风险,建议优先选择银行转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平台方需加强用户账号安全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