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诈骗员工3.5万元案
【标题】某科技公司诈骗员工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教育培训退费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报名参加投资培训课程。培训期间,公司财务人员李某以'安全账户'为由,通过微信要求其私下转账3.5万元用于'课程升级'。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公司官网已无法访问,且李某失联。经资金流向追踪,发现款项被转至境外账户,且无任何培训服务交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交易为双方自愿民事行为,且已提供培训服务凭证,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网站截图、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分析报告。公司仅提供一份模糊的课程协议,但无法说明资金具体用途。仲裁员就'安全账户'合法性及资金异常流动进行重点审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安全账户'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属于诈骗行为,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30%违约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以'安全账户'名义要求脱离正规平台交易的行为,建议保留完整沟通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