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遭虚拟币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大学生求职遭虚拟币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某电商平台应聘兼职工作,遭遇以虚拟币投资为名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招聘信息时,收到自称'国家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私信。对方以'政府背景投资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所谓'某国际金融平台'APP,承诺每日收益5%。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以'资质审核'为名要求其通过个人账户转账2万元至对公账户,后续又以'资金解冻'为由要求追加投资,共骗取约3.5万元。资金流转涉及多层境外账户,存在明显跨境洗钱特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下载非法APP造成损失,且已履行入职审查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APP注册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虽否认员工身份,但无法解释对公账户异常资金流动。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确认聊天记录真实性,并调取电商平台后台数据验证招聘流程。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确认诈骗行为与资金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协议且存在过度信任过错,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身份核验义务;《电子签名法》第4条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政府背景'等话术诱导投资,核实招聘方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建议求职者对异常高收益项目保持警惕,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平台方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可疑账户进行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