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冒充领导诈骗案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一名自称公司高层的陌生账号。对方以贷款审批为由要求其提供银行验证码,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告知对方。次日该账号通过其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系电信诈骗,立即报警但已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公安机关虽锁定涉案账号,但因转账已完成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核实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无法识别冒充者身份且已封停涉案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公司提供账号封停记录。经核实,涉案账号确系公司内部账号,但无法证明与诈骗行为存在直接关联。仲裁委认为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但需结合证据认定责任范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1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内部账号管理,员工遇异常转账需双重验证。发现诈骗后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但需注意止付时效。建议通过短信验证、视频确认等手段防范精准信息诈骗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