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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假婚恋对象骗转3.5万元

【标题】大学生被假婚恋对象骗转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大三学生,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借贷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李女士'的婚恋对象。对方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申请网络借贷,随后通过电话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并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张某某累计向该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借款人身份导致被骗,要求退还借款;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诈骗行为系个人虚构身份实施,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等证据,公司提供平台注册协议及风控审核记录。经调查发现公司未对借款人身份真实性进行实质性核查,且存在诱导性话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必要审核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决退还张某某借款本金2.8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验证,避免沦为诈骗工具。用户需提高警惕,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本案警示:婚恋交往中切勿轻信他人财务需求,谨防'安全账户'骗局。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