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骗局诱骗转账资金转移案
【标题】中奖骗局诱骗转账资金转移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旅游网站发布的'中奖领3万元旅游基金'广告,通过私信联系自称是'投资老师'的李某。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骗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李某以'资金已转给财务人员'为借口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李某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资金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投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第三方平台产生纠纷,与公司无关。双方对资金流转路径和李某身份真实性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网站截图、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证明李某以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虽否认,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证据认定李某冒充专业人员实施欺诈行为,且资金转移符合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张某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虚假中奖信息,核实对方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需加强员工反诈教育,防范关联诈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