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假身份诈骗3.5万元公司被判追缴
【标题】员工遭假身份诈骗3.5万元公司被判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培训顾问,公司主营在线教育培训业务。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个人资金周转问题被卷入一起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公司内部培训系统接触客户时,被自称央行工作人员的嫌疑人以贷款征信为由诱导。对方称需刷流水提升征信额度,要求张某某将网贷提现的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张某某在对方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后,按指示操作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监管责任,应承担连带赔偿;公司辩称已履行培训告知义务,且张某某主动提供账户信息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转账凭证及与嫌疑人的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培训协议文本,未能证明已尽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及电子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但张某某自行操作导致的部分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金融机构反诈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客户身份核验机制,员工应提高警惕避免随意透露账户信息。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但需注意自身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