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冒充HR骗充值被判担责

婚恋平台冒充HR骗充值被判担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HR骗充值被判担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起诉要求赔偿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被冒充招聘人员的李某添加好友。李某以需缴纳贷款征信保证金为由,通过微信多次要求转账,声称可协助注销网贷账户。张某某分5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平台未核实资质,遂向平台方主张赔偿。李某在收到款项后立即注销微信账号,平台亦未及时封停涉案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对用户身份进行核实导致损失,平台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且已封停账号。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履行了对婚恋平台用户身份真实性审查的法定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的证据。平台出示了用户协议中免责条款及涉案账号封停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在用户注册环节的资质审核流程及风险提示义务履行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疏漏,应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完善反诈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遇资金要求立即核实,保留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留存平台运营证据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