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万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因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纠纷,案由为精准信息诈骗导致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谎称可修复征信,诱导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及支付记录。通过屏幕共享操作,李某伪造征信系统界面,要求张某某扫描二维码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收款账户非本人注册,且对方无法提供正规贷款资质后立即报警,但款项已被转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导致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社交匹配服务,李某行为系个人诈骗,平台无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未及时核实身份的沟通记录。公司提交的用户协议显示其仅对实名认证负责,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仲裁员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采信张某某的举证链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约1.05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4条、第30条;《民法典》第122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实名认证及资质审核义务,用户应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