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诱转账3.5万元遭诈骗案
【标题】员工被诱转账3.5万元遭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被申请人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案由涉及网络购物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购物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对方以'跨境项目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QQ联系所谓'财务人员',称需将3.5万元打入安全账户方可完成交易。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扫码向指定账户转账后,对方失联且未提供任何合同或项目证明,后发现该平台系虚假网站,资金已转至境外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跨境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则辩称系员工个人操作失误,且已将款项用于'业务拓展',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QQ聊天记录、微信支付凭证及跨境资金流向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未能说明资金用途及项目真实性。仲裁委依职权调取了购物平台后台数据,确认该公司注册信息造假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构跨境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申请人3.5万元转账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平台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的诈骗手段,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