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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阿姨婚恋平台遇假银行人员被骗3.5万元

【标题】张阿姨婚恋平台遇假银行人员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老人,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建立联系。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婚恋平台运营方,因涉嫌配合诈骗行为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可代办国际证书为由,诱导张某某向其指定的境外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通过伪造跨境资金监管文件,要求张某某不得通过平台进行交易。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安全账户后,发现对方失联遂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赔偿全部损失;被申请人辩称李某为自主注册用户,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否认存在过错。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对李某的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用户审核记录、聊天截屏、转账凭证等证据。被申请人提供用户实名认证材料,但无法说明李某身份异常情况。申请人出示的支付记录显示多次通过平台绑定的银行卡完成转账,平台未能有效拦截异常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平台存在用户身份审核不严及交易风控缺失过错,但申请人未及时核实对方身份亦存在过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电子商务平台未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发现异常资金往来应及时阻断。老年人需提高警惕,遇资金转账要求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遭遇精准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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