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遭追回

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遭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遭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后遭冒充领导实施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李某通过伪造领导身份,谎称公司需支付贷款审批保证金,诱导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扫码转账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通过电信网络将款项分拆至多个虚拟账户,利用APP截图制造虚假交易记录,随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追回损失;公司辩称转账系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过追诉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电商平台转账凭证及多级资金拆分证据。公司未能提供员工权限证明及资金监管记录,仲裁委采信张某某提供的APP截图与通讯记录,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冒充公司领导实施诈骗,责令其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48条对欺诈行为导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作出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熟人诈骗,保存通讯记录与交易凭证。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监管,发现异常交易立即冻结账户。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收集电子证据,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维权权利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