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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遇冒充政府人员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遇冒充政府人员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负责人的李某。李某谎称能修复其征信记录,推荐某股票投资项目,通过微信发送伪造的政府文件及银行流水截图。张某某在李某指导下下载虚假投资APP,先后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转账记录显示资金已转入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并被快速转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否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用途合法性,亦无法说明李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核实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52条关于证据收集的要求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出现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手段,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启动紧急止付程序。建议投资者核实对方资质,保留完整通讯记录,对要求下载APP的投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