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领导诱导转账骗取3.5万元

冒充领导诱导转账骗取3.5万元

【标题】冒充领导诱导转账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借贷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网络借贷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提供银行卡信息,并承诺先返还部分资金建立信任。在多次线下会面中,业务员冒充公司高管,以资金多级拆分方式诱导张某某分6笔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冻结,核实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业务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遭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及资金流向的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支付记录与银行流水,确认资金转出时间线。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业务合同及第三方授权证明,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高管头像及职位信息。经当庭质证,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身份及非法资金拆分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民事欺诈,责令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借贷中虚构身份骗局,保留转账记录与沟通证据。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避免因'先返小利'陷入多级诈骗陷阱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