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构征信修复骗局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征信修复骗局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学历提升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对方以可办理征信修复为由收取费用。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被要求通过APP提供多级验证码,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资质的虚假网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期间公司工作人员以'教育咨询'名义诱导张某某参与资金拆分操作,实际未提供任何服务。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被申请人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咨询服务',否认诈骗行为。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及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截图及转账凭证,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服务履行证据。经核查,该公司未取得教育资质且平台域名属境外注册,仲裁委认定其涉嫌刑事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裁决被申请人停止继续实施诈骗行为,申请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1.《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征信修复''学历提升'等虚假宣传,核实机构资质时应查验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保留证据,通过刑事报案与民事追偿双途径维权。网络交易务必确认平台正规性,避免提供验证码等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