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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扫码缴费遭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待业人员扫码缴费遭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过虚拟币通道实施教育培训诈骗,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购物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务员考试包过'广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该公司账户转入约3.5万元培训费。对方要求其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钱包,并安排团伙成员线下见面指导操作。后该公司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该网站已无法访问且支付记录显示资金被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考试包过承诺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提供课程服务,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全部培训流程,且虚拟币交易属于自主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虚拟币交易记录,确认资金通过非正规渠道流转。申请人提交网站截图、聊天记录及线下见面证言,公司未能提供有效服务凭证。仲裁员要求双方就培训内容有效性进行举证,公司认可存在虚假宣传但主张部分服务已履行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认定其存在虚构考试通过率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完全配合培训流程,酌情扣除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虚拟币等非正规支付方式。消费者应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和沟通证据,发现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企业应规范经营,不得利用虚假承诺骗取财物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