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投资者婚恋平台遭遇学历提升骗局
【标题】老年投资者婚恋平台遭遇学历提升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销学历提升服务,要求支付培训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通过伪造资质文件,以能帮助提升学历获取更好工作为由,诱导张某某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在未实际提供服务情况下,李某通过支付宝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以'先返小利'为诱饵,承诺投资回报,后突然失联并启动资金转移程序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公司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履行合同约定服务,资金用于平台运营,但无法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及资金流向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文本。张某某出示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截图及加盖公章的合同,证明对方冒充专业人员实施欺诈。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说明资金使用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投资老师虚构教育培训项目,通过婚恋平台获取老年人信任后实施诈骗,公司未尽审查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以学历提升为名的新型诈骗。老年人应核实机构资质,避免轻信'投资导师'等身份。遭遇资金被快速转移时应立即申请紧急止付,保留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