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能否追偿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能否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地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投资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短信,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配合处理。对方诱导其点击短信链接进入仿冒网站,以'投资理财返佣'为由要求先垫付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多个对公账户转账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要求退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客服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款;公司称系张某某主动通过短信链接进入非法平台,主张交易系自愿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短信记录、网站截图、转账凭证及账户冻结证明。公司辩称系第三方平台操作,但无法提供有效交易记录。仲裁员确认涉案网站与公司官网无关联,且转账流程存在异常资金拆分特征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冒充客服、虚构投资机会等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且操作存在瑕疵,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认定企业存在诱导性欺诈行为,但受害人亦负有一定注意义务
【分析启示】建议老年群体警惕'投资返佣'话术,核实客服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报警,保留证据链。企业需完善客户身份验证流程,防范被利用作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