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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遭虚假招聘诈骗被索要转账

【标题】老年人遭虚假招聘诈骗被索要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招聘求职产生纠纷,案件涉及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收到自称公司高管李总的微信添加请求。李总以'政府项目合作'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招聘APP,承诺先垫付3.5万元项目保证金后可获得返佣。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APP无法正常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交易与企业无关,且APP已下架无法提供技术后台信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注册信息时发现该应用未通过工信部备案。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总'的120条聊天记录及网贷提现凭证,公司仅提供员工王某的证言称不知情。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招聘流程规范,但其未能出示相关管理制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判令返还张某某2.8万元垫付款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定撤销权,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2条平台实名认证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和招聘渠道真实性,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平台方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本案中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受害人受损,需承担70%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