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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虚假投资平台骗3.5万元

【标题】大学生被虚假投资平台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投资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奶茶店遇到自称金融顾问的人员,以'保本高收益'为诱饵推荐某投资平台。对方通过伪造客服信息引导其下载虚假APP,谎称需缴纳保证金解锁高额回报。张某某按指示向境外虚拟币账户转账2.8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对方失联,调取监控视频发现涉案人员使用伪造证件在街面频繁接触潜在受害者。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高收益理财事实,通过虚假APP和冒充客服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自主投资行为,且已封停涉案账号属于正常风控措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虽提供账号封停记录,但无法说明资金跨境流转的合法性。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虚假平台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诱导转账的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资质、虚构收益模式构成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4条对虚假投资平台的规制

【分析启示】学生群体易成为虚假投资诈骗目标,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及时报警,保留虚拟币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本案中监控视频成为关键证据,凸显线下场景与线上诈骗的关联性。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