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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产生纠纷,案由为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理财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其下载某科技公司开发的虚拟币交易软件,要求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参与'直播带货'项目。后李某某以办理公共服务资质为由,诱骗张某某点击陌生链接,导致资金无法追回。张某某发现该平台无正规资质且交易脱离第三方支付渠道,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按约定提供直播带货服务,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通过虚假宣传实施诈骗及资金流向的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平台聊天截图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虽提供所谓'服务协议',但无法解释虚拟币通道的合规性。仲裁员结合直播带货场景特征及资金脱离平台交易的事实,认定存在重大欺诈风险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为平台通过婚恋交友场景搭建诈骗闭环,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未完全支持全额返还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易成为诈骗分子伪装身份的温床,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投资资质。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证据及监控视频是维权关键,但需注意证据完整性。警惕'直播带货+虚拟币'新型诈骗模式,避免脱离平台的私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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