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年人遭冒充领导电信诈骗3.5万元

老年人遭冒充领导电信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遭冒充领导电信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网络借贷,因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导致资金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账号并借款3.5万元给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分子通过非法获取的公司信息,冒充该公司高管与张某某视频通话,称因资金周转需要要求其提供支付验证码。在视频过程中,诈骗分子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实时监控其支付账户操作。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诈骗分子在10分钟内完成资金转移,后平台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及平台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借款;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存在过错,平台称已履行审核义务但未及时发现异常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支付记录及聊天记录,发现其与自称'李总'的视频通话中存在屏幕共享操作痕迹。平台虽提交了风控系统日志,但未能证明已对涉案账号进行有效监控。公司未能提供张某某与高管通话的实名认证记录,且第三方支付机构确认异常转账符合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某电商平台因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计返还张某某3.5万元本金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76条民事责任条款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身份冒充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提高对'领导索要验证码'等新型诈骗的防范意识,建议平台建立更严格的账号异常监控机制。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报警处理,并保留所有电子证据。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