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本案系因虚拟币交易引发的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某。对方以项目合作为由,通过电话要求其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钱包。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后,发现无法提现,多次联系平台客服未果。监控视频显示李某某实际为陌生男子,且平台存在诱导性宣传语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已尽到警示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提供用户协议及系统日志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虚拟币交易流程与平台风控机制,确认存在诱导用户转账的违规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退回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4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诱导虚拟币交易行为。用户需提高警惕,对陌生来电要求转账应核实身份,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