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大学生应聘遭遇虚假投资平台诈骗

大学生应聘遭遇虚假投资平台诈骗

【标题】大学生应聘遭遇虚假投资平台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投资理财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推荐其在虚假投资平台操作。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并签订电子合同。后对方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进行'操作指导',资金随即被快速转移,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赔偿;公司抗辩称系张某某自主投资行为,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重点审查平台真实性,发现公司未取得金融牌照且平台网址异常,认定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招聘审核流程,警惕以投资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求职者应核实平台资质,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行资金操作,发现异常及时申请紧急止付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