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诈骗诱导转账3.5万元遭挪用
【标题】婚恋诈骗诱导转账3.5万元遭挪用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被骗,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该公司被指通过社交平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结识自称从事金融工作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其点击短信链接进入伪造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在取得张某某信用卡信息后,要求其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3.5万元。转账完成后,李某及其团伙通过技术手段快速转移资金,并切断联系。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调取监控视频证实该公司曾向诈骗分子提供平台支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技术服务,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且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平台注册信息与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违规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判令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追责。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发区,应警惕'安全账户'等话术。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平台异常操作可向网信部门举报。维权时需注意证据链完整性,及时报警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