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诈骗,案由涉及虚假征信及虚拟币转账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用户。对方以'征信修复'为名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声称可办理高收益低风险贷款。通过伪造公检法网站截图及要求输入手机验证码,骗取张某某虚拟币转账约3.5万元。APP于2024年8月被下架后,张某某发现平台存在大量类似诈骗记录并申请案件串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审核不严导致遭遇诈骗,要求返还资金;平台称已履行告知义务,转账行为属用户自主操作且未收到官方立案通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运营数据,确认平台存在诱导下载行为。张某某提交网站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记录,平台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庭审重点审查婚恋平台对用户身份核实义务及诈骗行为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民事诉讼法》第67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