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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被冒充政府人员骗缴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政府人员骗缴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男,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张某某系普通网购消费者,该公司为注册于深圳的网络技术服务企业,案由涉及虚假征信修复及投资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收到'征信修复专员'的微信私信,对方谎称可帮助其消除网贷逾期记录。通过伪造政府文件及警官证,对方诱导张某某在名为'财富未来'的虚假投资平台注册,要求其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期间通过APP截图展示虚假资质,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以'验证身份',后平台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损失,且交易为双方自愿民事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平台注册信息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其中包含对方要求提供验证码的对话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截图,无法证明业务真实性。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重点审查了交易异常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伪造公职身份实施诈骗,裁决撤销涉案投资协议,责令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虚假身份实施诈骗的界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声称能修复征信的骗局,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查看执法证件。涉及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流向,保存好验证码请求记录等电子证据。网络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机制,防止被冒充公职人员。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