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追缴案
【标题】退休老人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追缴案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为退休老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退费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称其孙子需参加培训退费。对方以'教育局领导'名义要求添加微信,通过屏幕共享演示'退费流程'。张某某先后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2.3万元,并按指示进行高收益理财操作,累计损失约3.5万元。期间对方以'手续费''保证金'名义分三次返还0.8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遭遇冒充领导的电信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服务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及短信记录,确认转账账户实为第三方控制。通过技术鉴定发现屏幕共享过程中存在异常操作痕迹。公司提交的所谓'合同'均无张某某签字,且客服电话无法溯源。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资金流向,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责令其全额退赔3.5万元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14条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退费''高收益'骗局,核实对方身份时要通过官方渠道确认。遭遇冒充熟人诈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金融机构需加强异常账户监控,防范被用于诈骗的转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