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难追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难追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安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张某某涉嫌洗钱为由,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并配合办理'资金清算'手续,先后诱导其通过银行卡向境外账户转账约3.5万元。平台客服在发现异常后要求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但李某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完成资金转移。平台在未履行审核义务的情况下,违规协助李某将交易脱离平台系统,导致账户被封停后无法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审核漏洞导致被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已尽平台责任,且无法控制用户与第三方的私下交易行为,认为李某属于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注册信息虚假,审查转账记录显示资金流向涉及多国账户。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截屏,公司提供用户协议及风控规则说明。双方就平台是否构成共同侵权及责任范围产生争议,仲裁庭组织三次证据质证并要求平台披露第三方合作方信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尽实名认证义务,对异常交易未采取有效阻断措施,判令返还张某某损失金额的70%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风险防控职责
【分析启示】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体系,对异常交易建立分级预警机制。遭遇类似骗局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跨境资金追回需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国际司法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