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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网购被骗3.5万监控视频助其维权

【标题】张某某网购被骗3.5万监控视频助其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个体经营者,2024年5月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购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性质涉及刑事与民事责任交叉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购平台看到'超低价商品'广告,通过平台客服诱导垫付3.5万元货款。后平台以'返佣'为由要求其将款项转至第三方账户,期间有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短信提示。当张某某试图通过正规渠道维权时,平台突然封停其账号并拒绝提供交易明细,导致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交易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平台辩称系民事纠纷,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账户信息存在过错。双方对交易性质及责任划分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平台对话截图及监控视频,证明其被诱导操作流程。平台仅提供虚假的商户资质证明,未能说明资金流向。庭审中双方就'先垫付后返佣'模式合法性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虚构交易场景、伪造金融机构身份等行为,构成民事欺诈,裁决平台需返还张某某3.5万元损失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中应警惕'低价商品+返佣承诺'组合套路,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平台异常时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避免向非官方账户转账。个体经营者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优先选择正规支付渠道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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