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扫码付款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
【标题】网购用户扫码付款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生活服务岗位,因网络购物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服务岗位。入职后,公司人事以'政府补贴'为由要求其下载指定APP并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APP为虚假平台,且收款账户非公司官方账户,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公安机关查明该账户系他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导致被骗;公司辩称已明确告知需通过官方渠道缴费,用户擅自扫描第三方二维码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冒充政府人员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提供内部财务流程说明。仲裁员结合通话记录及账户冻结证据,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和收款账户非实名使用问题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支付的约3.5万元款项,但驳回其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承担退一赔三责任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资质,警惕'政府补贴'等话术陷阱。企业需完善财务审核流程,对非官方收款账户应明确警示。建议使用平台官方支付渠道,发现异常及时保留证据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